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指导:避免两个极端
由于申论在公职考试中的特殊地位(单独占一科目,分值同行测一样为100分),促多考生对于申论倍加重视,而也有一部分考生大都采取裸考的心态去对待申论。后者以为,申论不用复习,只需要抄材料就可以了。殊不知,近几年的申论阅卷工作较为严格,尤其是对申论文章大幅抄袭给定资料的文章,直接划为3类或4类文。另外,部分考生的专业可能是人文社科类专业,在文章写作的时候,注入了自身过度的思考,也就是咱们经常说的"延伸太多"。这样容易脱离命题人的角度去答题。
为了让广大考生对申论文章写作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山东公务员考试网向大家罗列两种常见的文章写作的极端,望广大考生能够作一参照,避免自己在实战考试中出现这样的错误。
一、脱离材料,主观性强。
众所周知,"申论是带着镣铐在跳舞,"而材料是申论最大的镣铐。不论是客观题,还是后面的主观题即文章写作,都不应脱离那个镣铐---给定材料,文章的论点和论据一定要结合材料。然而,广大考生往往拿到申论文章的题目时,写作思路"便如滔滔江水,一发不可收拾",如脱缰之马,写出来的文章纵然能成一家之言,自圆其说,可是却脱离了材料就显得华而不实,极为空洞。考生一定要切记:申论文章不是高考作文,写作一定要贴合材料。要结合材料去落地,不要做"脱缰之马"。
二、大幅抄袭客观题的做法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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