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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慈善新政如何改变慈善业

来源: 2017-12-31 11:41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

《意见》围绕扶贫济困、衔接社会救助工作确立了慈善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到2020年,慈善监管体系健全有效,扶持政策基本完善,体制机制协调顺畅,慈善行为规范有序,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意见指出构建由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慈善事业综合监管体系,并建立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意见提出的"新政",会为我国慈善事业带来哪些变化?


变化一:奉献爱心更多元 网络慈善更有序

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抓紧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



变化二:优惠政策更到位 金融"加盟"更给力

意见强调,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在加大社会支持力度方面,意见不仅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为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按规定给予优惠等措施,还要求积极探索金融资本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渠道。


变化三:管理监督更完善 慈善活动更透明

针对完善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硬性措施,包括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和公开途径;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变化四:信息衔接更紧密 扶贫济困更高效

意见提出,要建立民政部门与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建立和完善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的信息有效对接。



变化五:好人好事受鼓励 慈善氛围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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