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见义勇为”
【背景链接】
2014年8月初,教育部就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守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版将原有的守则和中小学规范一共70条浓缩为9大准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数对"见义勇为"这一条款的删除,引发家长和网友诸多争议。
[权威论述]
"自古英雄出少年。"为了中华民族的今天和明天,我们要教育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让少年儿童成长得更好。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一方面,删除"见义勇为"更符合实际。见义勇为者需要有完全责任能力,而中小学生自己还处于被保护的成长阶段,无完全行为能力,尤其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见"义"到底"为不为",怎样"为",成年人尚且纠结,强求未成年人去做,明显太不切实际,也是对生命的不尊重。让孩子"会自护懂求救,珍惜生命",显然比见义勇为更重要。而删除见义勇为,并不意味着就不提倡孩子见义勇为了,也不意味着孩子会丧失正义感。言传身教是最好的教育,只要成人世界有足够多的见义勇为,社会不乏正义感,孩子自然会有健全的认知。
[建议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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