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申论热点:“钓鱼执法”现象
【背景链接】
湖南蓝山县交通局的视频显示,7月12日下午,60岁的摩的司机陈作雄从大门进去三次,出来两次,最后一次进去后就再没出来。两天后,清洁工在交通局运管所三楼办公室发现其尸体吊在电扇挂钩上。经警方勘验,陈系自杀。16名目击者签字作证,陈作雄骑两轮摩托车在东门桥头,遭便装执法人员"钓鱼执法",他的车被扣押。当天下午,陈作雄写了两份"申冤书",一份留在家中,另一份带在身上,然后走进了交通局运管所。死者遭遇了执法人员的"钓鱼执法"。
【标准表述】
[事件分析]
"黑摩的"扰乱公共交通市场秩序,应该严厉打击并从重惩处。不过,整治工作必须置于法治框架内依法文明推进,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众所周知,"钓鱼执法"是指执法者隐藏身份故意引诱不法商贩从事违法行为,进而将其抓获的执法方式。这种执法方式不仅有悖于政德,而且还会在社会上形成不良的舆论影响。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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