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7年考申论公文之详细讲解
公务员考试申论中经常会考察考生公文写作能力,但是公文写作的讲究和门道很多,最需网校专家在此一一进行详解。
公文的构成要素也称公文的组成部分,一份完整的公文是由一些规定的要素构成的,如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印章、成文时间等。这些要素不是随意确定的,它是由党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何机关在拟制公文时都应当按照这些规定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公文的各构成要素按照《格式》划分的版头、主体、版记三个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页码位于版心外。现最需网校专家按照《格式》划分的版头、主体、版记的顺序进行分述:
2017省考申论公文写作精讲:版头
2017省考申论公文写作精讲:主体
2017省考申论公文写作精讲: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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