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测宪法法律知识考点预测
一、宪法修改的相关重要知识点:
1、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
对宪法的全面修改: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
对1982年宪法的基础上五次部分修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
2、宪法修改:
修宪主体:全国人大。
提议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的全国人大代表。
通过要求: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
4、爱国统一战线“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5、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6、监察委员会
(1)含义:是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门、国家预防腐败部门、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等机关组建起来的国家监察机关。其独立于国家司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立法机关。
(2)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3)级别:国、省、市、县四级监察委。
(4)办公形式: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5)监察对象: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
(6)组成与产生: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主任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或罢免;副主任和委员由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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