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上海公务员面试热点:“微商”的 去与留
【热点背景】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微商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显示,截止2016年底,微商从业者近3000万人,微商品牌销售额达到5000亿元。2017年将保持70%以上的增速,释放出8600亿元。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
我们不难看到微信的高产以及从业者数量的增长速度,很容易给我们一种一夜暴富触手可及的假象,但是在其暴利的背后是否会有受害者呢?
【预测命题】
近几年,微商已经成为大家家喻户晓的一种购物渠道,丰富大家的生活色彩。在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消费者维权有法可依,对此你怎么看?
【核心考点】
这道题目考察的是考生是否能适当结合题目给出的核心话题以及有效信息,准确的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进行多角度、全面的分析。
【参考答案】
近年来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生活的品质有了更高的需求,所以“微商”的
出现给予很多消费更多的购物渠道,但是随着微商的蓬勃发展问题也是层出不穷,所以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此举在能够规范微商的经营行为的同时也能够保障好消费者的权益,是值得我们支持的。
微商之痛,是痛在了消费者的身上,微商虽然便利,价格低廉,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这样的便利以及低廉的代价背后牺牲的是产品的质量,而且微商的唯一经营场所就是微信的朋友圈,那么微商的发展就失去了管控,而且消费者唯一维权的可能性,就是仅仅依赖的只能是微商商家的责任心。那么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就显得遥不可及,而且微商生长最终也会沦为野蛮生长的地步。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这样可以有效的对微商的经营实施有效的管控作用,另一方面,有了法律法规的跟进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时候也有了合法合规的维权渠道,这样确实使得微商的发展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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