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大学招聘163人公告
辽宁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第一阶段:2017年9月22日-29日
第二阶段:2017年10月9日-23日
第三阶段:2017年12月1日-15日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与我校各用人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辽宁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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