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丹东公安局招聘辅警56人公告
2017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丹东市公安局面向丹东地区户籍人员考试招聘56名(男性49名,女性7名)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9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四、体能测试
1、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者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女):
五、面试
1、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公安局网站发布。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培训聘用
拟聘用的人员,须参加丹东市公安局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培训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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