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招聘81人公告
2017年大连金普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81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社区建设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81人,其中社区工作者77人,残疾人专职委员4人(具体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笔试
五、政审和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工作由金普新区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政审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录用
经政审和体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用工与管理
(一)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区民政局统一确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
八、咨询电话
大连金普新区民政局0411-87699264、 0411-87695065;
九、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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