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鞍山市特岗教师招聘360人公告
2017年鞍山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360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7〕4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计划名额批复的通知》(辽教函〔2017〕47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3日-7日。考生可按报考岗位分别在海城市、岫岩县进行现场报名,请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准备考试报名材料。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点分别设在海城市、岫岩县。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五、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录取人员。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将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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