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阜新彰武特岗教师招聘50人公告
2017年阜新彰武特岗教师招聘50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结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7]42号),结合我县教师实际需求情况,现就实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报名时,由县教育局对报名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四、考试工作
考试设两个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入个人总分。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七、确定岗位
申报同一学科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本学科对应岗位,每名考生只能选一次。如考生自愿放弃或在拟聘名单公布前放弃,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等规定程序后,确定拟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阜新市教育局将公示情况及拟聘用人员信息上报到至辽宁省教育厅。
九、政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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