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沈阳特岗教师招聘227人公告
2017年沈阳特岗教师招聘227人公告
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7〕42号,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要求,现就2017年沈阳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2017年沈阳市所属的新民市、法库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227名,招聘条件如下:
二、招聘工作基本流程
1.网上报名。8月14日9:00至8月17日16:00为报名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沈阳市招生考试网(http://www.syzsks.com)。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并按提示填报有关信息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三、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可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其他事业单位。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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