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部分事业单位可自主招聘
原标题:省属高校、公立医院等部分事业单位可自主招聘
将省属高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及其他已核定财政部分补助、经费自理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权限交由用人单位(部门)自主管理,由用人单位(部门)自行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编制招聘计划、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自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确定拟聘用人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整为对拟聘用人员备案。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提到上述内容,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权限调整下放后各项工作的衔接和配合,制定业务流程,严密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注重调查研究,科学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发展规划,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抓好指导培训。从严控制已核定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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