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雇员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有效缓解市法院审判辅助力量不足的问题,经瓦房店市编制委员会审核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雇员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招聘数量
人员性质:雇员制工作人员(所需资金由本市地方财政拨款,由市法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
五、聘用政策和待遇
1、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市法院综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市法院与之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市人社局鉴证备案,一年一聘;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事项和泄露审判秘密的聘用人员,市法院可按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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