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辽阳市市直部分单位招聘公告
2017辽阳市市直部分单位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41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市直部分单位公开招聘41名临时性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时性专业人员的身份性质
是指聘用在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事辅助事务工作,不占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共41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到 4月19日。报名现场设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新华路500号,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2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还需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上机速录考试、面试。
六、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资格审查(政审)参照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总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 聘用管理
九、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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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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