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海警总队接收应届毕业生简章
2017年辽宁海警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人简章
辽宁海警总队为中国海警局直接领导和指挥下的现役部队,主要分布在丹东、大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地区。所属队伍担负着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捍卫领海主权安全的重任,具体负责黄、渤海海洋维权执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上重要目标安全警卫,防范和打击海上走私、偷渡、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海上安全和治安秩序,维护海上渔业生产安全,处置海上重大突发事件和事故,参与海上重大救援行动。辽宁省海警总队坚持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国海警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推动队伍建设,牢记根本宗旨,扎根人民群众,忠诚履行职责,为维护辽宁沿海地区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保障海上生产生活安全积极贡献力量。随着中国海警队伍发展壮大,我们需要越来越多的高素质人才补充到海警队伍里,担负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安全的重任。我们热烈欢迎立志献身祖国海疆的青年大学生到部队建功立业,热切期待与你携手共创中国海警事业的新辉煌!
●接收对象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2017年6月毕业)。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需求专业
2017年辽宁海警总队计划接收总数为20人,全部为本科学历,均为男生,具体专业需求如下:
●接收条件
①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志愿献身海警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接收程序
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考核。其内容及程序如下:
●岗前培训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警后,将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其中:
●职级待遇
接收对象岗前培训合格,经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后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2017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大专生定为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生定为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博士研究生定为正营职、授予武警少校警衔)。职级待遇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1993】后联字第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接收对象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考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其在普通高校学习时间按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
●筛选淘汰
接收入警大学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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