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沈阳市辽中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
为了做好全区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及外事综合事务等日常工作,加强全区招商引资力量。原公告根据沈阳市辽中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第17期)决定,同意沈阳市辽中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5名(2016年11月15日发布)。补充公告根据辽中区外商服务中心《关于外商服务中心增加工作人员的请示》(辽中外商服字【2016】8号、9号)及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决定,同意沈阳市辽中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商服务中心补充招聘政府雇员5名。共计招聘10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及招聘对象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原公告招聘招商引资政府雇员5名,补充公告招聘招商引资政府雇员5名,共计招聘10名。要求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1年12月31日以后)。
四、招聘流程
1、公告:
五、注意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不得报考。
六、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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