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于洪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及交警大队招聘公告
2016于洪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及交警大队合同制招聘126人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于洪区政府批准,于洪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及交警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的合同制人员,由区政府指定的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各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本次招聘共计126人,涉及4家单位的7个岗位,各单位拟招聘的岗位和数量具体如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工资待遇
文职辅警、法警及检察院文职岗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工资标准为2400元/月;看守所医生岗位工资标准为5000元/月;看守所护士岗位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以上岗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承担部分,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缴纳。静态交通勤务辅警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并为其缴纳"五险"。以上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按标准工资的80%发放。
四、招聘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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