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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军队文职考试易混考点二十四:诉讼中的“起诉、上诉、抗诉、申诉"

来源: 2019-12-03 16:40

1.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岀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2.  上诉: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 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3.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

4,   申诉:是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 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岀重新处理的要求。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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