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农村信用社考试面试热点:司法公正
【热点背景】
一、吉林辽源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
2018年2月9日,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成忠(前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成忠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11月8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抗诉、上诉案,王成忠及辩护人当庭以王成忠系辽源中院法官为由,提出辽源中院合议庭法官应回避,法庭遂宣布休庭。该案因“回避”问题引爆自媒体及网络。2018年11月12日,辽源中院书面报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将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其他法院审理。2018年11月22日,吉林高院作出决定,将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二审程序审判。
王成忠原系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由其昔日的同事审理该案,不论最终结果如何,都有违程序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从保证案件公正审理的要求出发,指定管辖是符合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精神的。此案已引起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获得公正的审判。
二、山西吕梁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张中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3年,被告人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共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中共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张中生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折合人民币共计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张中生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在十八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两起受贿犯罪数额均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还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人民币8868万余元,且案发后尚有赃款人民币3亿余元未退缴,犯罪情节特别严重。2011年,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贪腐被执行死刑后,时隔七年,张中生这个副厅级干部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他是自2016年贪污贿赂新司法解释出台后的首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官员。此案表明,死刑当慎用,但并没有“贪官免死”一说。
【预测题目】
习近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 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看法。
【解析】
1. 解释含义,解释道理: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司法活动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强调了司法对于人民的重要性和公平性。
2. 围绕道理谈重要性:
有利于人民幸福,能够让我国人民在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下得到最公正的保障,社会主义司法是人民的司法,司法为民既是根本宗旨,又是其实现的目标;
有利于司法工作的开展和完善,提高我国法律形象从而提高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能够让人民群众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不是上访而是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让人民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为建立健全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做出基础;有利于职业保障。审判权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要判断大是大非,决定生杀予夺,不能有丝毫的偏袒,必须铁面无私、公正司法。履职责任必须与保障程度相匹配,不能只行使权利不承担义务,只享受保障不担当责任。
但是当前我国司法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程序法适用不公,我国一直以来“重实体轻程序”,并未行使告知义务,忽视法规违规办案、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送达文书迟迟不送达等;实体法适用不公,违背立法精神的错误处理结果,司法工作者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下,行事拖拉,个别司法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办“关系案、人情案”,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提出对策:
司法是法律实施的核心部分,公正裁判又是司法的灵魂,它不仅使人民在每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是对社会公正的一个重大推动和引领。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由此可见,司法不仅不可或缺,而且地位十分重要。所以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1)要敬畏法律,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尽好责、办好案。(2)立足案件事实证据得出自己的判断。身为从事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检察官,独立判断很重要,每个人都会有对于案件的不同看法,不能受其他诉讼环节或其他人的影响,认真审视申诉材料和审视角度。(3)继续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办事效率,防止程序反复,实现工作增效和公开透明。
一、吉林辽源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
2018年2月9日,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成忠(前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王成忠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11月8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抗诉、上诉案,王成忠及辩护人当庭以王成忠系辽源中院法官为由,提出辽源中院合议庭法官应回避,法庭遂宣布休庭。该案因“回避”问题引爆自媒体及网络。2018年11月12日,辽源中院书面报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将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其他法院审理。2018年11月22日,吉林高院作出决定,将王成忠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指定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二审程序审判。
王成忠原系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由其昔日的同事审理该案,不论最终结果如何,都有违程序公正的现代司法理念。从保证案件公正审理的要求出发,指定管辖是符合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精神的。此案已引起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获得公正的审判。
二、山西吕梁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18年3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张中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3年,被告人张中生利用担任山西省中阳县县长,中共中阳县委书记,山西省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中共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张中生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对折合人民币共计1.3亿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张中生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在十八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两起受贿犯罪数额均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还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人民币8868万余元,且案发后尚有赃款人民币3亿余元未退缴,犯罪情节特别严重。2011年,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贪腐被执行死刑后,时隔七年,张中生这个副厅级干部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他是自2016年贪污贿赂新司法解释出台后的首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官员。此案表明,死刑当慎用,但并没有“贪官免死”一说。
【预测题目】
习近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 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看法。
【解析】
1. 解释含义,解释道理: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司法活动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强调了司法对于人民的重要性和公平性。
2. 围绕道理谈重要性:
有利于人民幸福,能够让我国人民在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下得到最公正的保障,社会主义司法是人民的司法,司法为民既是根本宗旨,又是其实现的目标;
有利于司法工作的开展和完善,提高我国法律形象从而提高政府形象和公信力,能够让人民群众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不是上访而是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让人民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为建立健全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做出基础;有利于职业保障。审判权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要判断大是大非,决定生杀予夺,不能有丝毫的偏袒,必须铁面无私、公正司法。履职责任必须与保障程度相匹配,不能只行使权利不承担义务,只享受保障不担当责任。
但是当前我国司法还是有不完善的地方:程序法适用不公,我国一直以来“重实体轻程序”,并未行使告知义务,忽视法规违规办案、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送达文书迟迟不送达等;实体法适用不公,违背立法精神的错误处理结果,司法工作者责任心不强,办事效率低下,行事拖拉,个别司法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办“关系案、人情案”,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提出对策:
司法是法律实施的核心部分,公正裁判又是司法的灵魂,它不仅使人民在每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且是对社会公正的一个重大推动和引领。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由此可见,司法不仅不可或缺,而且地位十分重要。所以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1)要敬畏法律,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尽好责、办好案。(2)立足案件事实证据得出自己的判断。身为从事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检察官,独立判断很重要,每个人都会有对于案件的不同看法,不能受其他诉讼环节或其他人的影响,认真审视申诉材料和审视角度。(3)继续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办事效率,防止程序反复,实现工作增效和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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