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农村信用社考试备考:贷款公示制度要求
贷款公示制度的要求有哪些?
公示必须以《贷款公示书》的形式进行。主要有以下要求:
一、信用社、县联社和市联社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 板”,公示的内容为《贷款公示书》的全部内容。
二、信用社公示面向全体员工及一定范围内的社员;实行县级统一法人的县联社(含合作银行),除在信用社进行公示外,还要向县联社机关全体职工公示;市联社的公示范围为机关全体员工。
三、信用社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县、市联社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公布监督电话及上级信贷部门电话,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调查反馈。对公示的贷款提出质疑的,对质疑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属违规贷款坚决不许发放或向上级联社报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贷款公示书》中填报公示结果,随同审查资料报上级联社审查。
五、各级公示结果和相关材料要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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