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贵州军队文职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分析-刑法分则
刑法部分的内容一直以来均为各地事业单位考试题目的必备要素,在考试中题目分为考察刑法总则和考察刑法分则两大类,考察刑法总则的题目往往比较常规,而考察刑法分则的题目则是考试中容易出错的知识点,因为该类题目总体考查内容稳定性不强,一些具体罪名之间的辨析也很容易混淆,例如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窝藏罪与包庇罪,敲诈勒索与诈骗罪等等,下面我们就通过几道题目进行辨析:
【例题1】甲与乙是情侣,甲得知公安机关在抓捕乙时,仍然帮乙办理假证件并给其1万元帮助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
B.包庇罪
C.妨碍公务罪
D.私放在押人员罪
【答案】A。解析:窝藏罪是明知是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蔽处所,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其掩盖罪行,或者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公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题中,甲帮助乙办理假证并帮助其逃跑属于窝藏罪。故本题答案为A。
【例题2】某影院经理安排财务人员将收取的30万元会员卡费存入自已的银行卡用于影院日常开支,两个月后,该经理将卡内余额全部取出之后逃至国外。该经理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盗窃罪
C.挪用资金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该案例中行为人属企业经理,不属于特殊主体,故A选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犯罪主体为普通主体,且行为手段特点为秘密窃取,该案中行为人是利用职务便利达到占有公司财产的行为。故B选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故C选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该影院经理作为公司经理,利用职务便利,占有公司财产达三十万元,属于职务侵占罪。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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