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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军队文职考试:真理知多少

来源: 2019-11-09 16:33

哲学知识在大多数地方公基笔试中都是必考内容,而哲学中真理的相关知也是一个易错易考内容,故接下来就其中的易错易考内容做以解释,希望对大家的考试能够有所帮助。

一、真理的初步认知

含义: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应。

含义解读:主体(谁)——人;做什么——反应且强调是正确反应;客体——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即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应,这里面需要强调的是真理反应的对象是客观的,且这种反应一定是一种正确反应,区分认识的含义。凡是真理一定属于认识,但是不是所有的认识都是真理。

二、真理的属性

1.本质属性——客观性。

本质属性理解:从前述的含义可知,真理的反映对象是客观事物和其规律,不管是客观事物还是规律本身都是客观的,故真理的客观性主要是从真理所反映的内容方面来表述的。

2.两重属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易错考点: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即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真理的两重属性,而不是两个真理。

两重属性理解:真理的绝对性即绝对真理是从真理反应的内容层面来进行阐述的,主要强调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不管人们如何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是存在的,且这种规律早晚可以被人们认识到,这是绝对的。

真理的相对性即相对真理是强调真理的条件性,主要是从真理的适用范围上来讲的,即真理只有在一定的范围、时间条件内才是真理,超出这个条件限制可能就是谬误。故而,需要不断的追求真理。

三、练习题

真理不因你是高官而改变,也不因你是草芥而调整,主要是强调()。

A. 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真理是不断发展的

B.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C.真理就是客观规律,真理与人的阶级地位无关

D.真理具有客观性,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应

【答案】D。解析:题干强调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不会因人而异,故而是强调真理的客观性。C项说法本身错误,真理是对客观规律的反映,不代表真理就是客观规律,有偷换概念的嫌疑。AB本身说法正确,但是不体现题意,故本题答案为D。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职理培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职理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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