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耀军(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共建“一带一路”顺应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内在要求,彰显了同舟共济、权责共担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为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案。“一带一路”把握全球治理体系演进逻辑,坚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充分彰显六大“中国观”,即维护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世界秩序观,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义为先、义利相兼的正确义利观。这为完善全球治理、开辟人类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提供了新思路。
现行国际秩序由美西方在二战后主导建立,在当今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际,美西方全球治理理念与做法仍然沉湎于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干涉主义、保护主义等陈旧范式,机制封闭化、规则碎片化、合作排他化等问题突出,代表性、包容性和公正性不足,越来越难以适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普遍诉求。
五年来,我国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实践平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和平而非战争,发展而非贫穷,开放而非封闭,合作而非对抗,共赢而非独占”的中国全球治理实践,回答了霸权主导的治理模式失灵之后国际体系如何运作的时代之问。共建“一带一路”正在成为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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