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提出的发展绿色金融的要求,统筹了建立绿色信贷服务体系、绿色发展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产品等目标,这些以“绿色”为标志的产品,将金融与生态保护结合起来,为生态保护补偿建立起了具有可操作性、可以量化的工具,并且为其赋予了资产性质,可以通过市场运作产生保值增值的功能。通过这些创新型金融产品在市场上的运作,可以为生态保护中的资源开发、污染物减排、水资源节约、碳排放权抵消等环节建立起完善的补偿机制,并建立和健全绿色利益分配机制,引导社会参与保护,通过对绿色金融保护产品的投资,分享生态保护产生的利益。
作为一种市场创新手段,推出各种绿色金融产品需要进行具体细致的规划部署。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不能因为生态保护的目标正确,而无视金融市场的客观规律搞突击。作为一种金融产品,首先要让投资者获得应有的回报,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使这种创新产品有生命力,并且对生态保护起到切实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一个新兴产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我国的环保事业发展也很快,对投资者有一定的吸引力,因此,发展绿色金融首先应该挑选一批优质的环保企业,用政策创新鼓励他们参与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和上市,以丰厚的回报为绿色金融产品树立起良好的市场口碑,在投资者中建立起市场信誉。
建设生态文明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到 2022 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水平要明显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要进一步完善。通过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特别是各种绿色金融产品的推出,引导全社会参与到生态保护,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行动计划》出台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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