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0年南方电网社会招聘高频考点(704)
“麻烦”“不便”考验法律修养的提升
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举全市之力、集各方智慧,上中下游一起抓,前中末端齐发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为此,法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垃圾产生者、政府部门、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社会组织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全社会责任体系。其中,作为垃圾产生者的全体市民是垃圾分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首要的义务承担者。然而,旧习惯的改变、新时尚的形成无法一蹴而就,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日本、德国等生活垃圾精细化治理比较成功的国家都经历了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努力。在全市层面建立和推行生活垃圾全程管理制度,必然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这无疑是检验上海城市文明形象、精细化管理水平、基层治理能力,尤其是作为上海竞争力核心标志之一的法治水平、市民法律修养的重要尺度。
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实行分类收运、分类处置的前提条件,而垃圾干湿能否分开是判断垃圾分类是否成功最为显性的标志。从法律上讲,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的法律义务履行为条件。垃圾投放“定时定点”、湿垃圾“破袋”投放、楼道走廊“撤桶”等必要的管理措施为市民设定了相应的法律义务,不可避免地给市民带来了“麻烦”“不便”,而正是市民个体的“麻烦”“不便”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更加美丽的生态之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推动垃圾分类需要进一步提升市民的法律修养,充分调动广大市民投身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市民都成为法规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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