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0年南方电网考试招聘基础内容(804)
4.防卫对象:不法侵害人本人。这是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最本质的区别,也是考试中区别二者的关键。
5.防卫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但需注意,没有防卫过当罪,应根据其符合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罪名。)
【小试牛刀】下列选项中,能构成正当防卫的是:
A. 贾某遭受李某抢劫的过程中为保护自己将李某打成重伤
B. 陈某扒窃王某,王某发现,将其打死
C. 赵某见张某拿着菜刀在路上,以为其要砍杀自己,便用砖块将其砸晕
D. 孙某遭受精神病人追杀的过程过程中无奈逃入钱某家中,将钱某家中小孩撞成轻伤
【答案】A。解析:本题中,A选项满足正当防卫的5个构成要件,故属于正当防卫;B选项王某的行为超过了防卫的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C选项中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赵某属于假想防卫;D选项中孙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损害的是无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非不法侵害人本人,故BCD选项均不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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