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来源: 2019-12-31 11:35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也就是说,具备这三种情形,才构成了犯罪。但是这时候不一定会坐牢,为什么呢?因为在刑法中有一个制度叫做“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针对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和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根据缓刑,如果交通肇事后,积极送被害人就医,主动赔偿,事后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这就符合缓刑的情形,法院在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后,同时宣告缓刑,那么肇事人就不需要坐牢了,所以基于此规定,也没有逃跑的必要!

最后,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一旦逃跑,立即在量刑立刻上调一个等级,这时候,将不能适用缓刑,基本上能够确定肇事人是要坐牢的,而且本来不逃积极救治被害人,能够救活,却选择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导致流血过多死亡,那么又上升一个刑档。法条的规定,背后都是在鼓励、暗示肇事人,不要逃跑,积极救助,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