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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航空公司招聘高频考点(489)

来源: 2019-06-26 09:47

 (3)为他人管理事务

这是无因管理的第三个条件,确实为他人管理了事物,即"做了善良的事"。

3.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表现在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即产生债的关系。具体而言,管理人的权利主要有:

(1)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

(2)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遭受的损失。

(3)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有权利跟本人请求承担必要的费用和所受损失,但并没有权利要额外的报酬,即没有报酬请求权。

综上,无因管理作为民法上一个比较特别的概念,我们可以简单地把它理解为"好人好事":善良的人怀着善良的心做善良的事,构成要件缺一不可,以及管理人的两项权利,需要着重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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