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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邮政公司招聘考试公基知识:双务合同

来源: 2020-05-21 21:05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双方约定了义务同时履行,比如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在对方没有交货前,要求另一方给钱的,就可以用同时履行进行抗辩,拒绝给钱。但是构成先履行抗辩权也要满足以下条件: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2.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对方未履行债务。4.对方的债务可能履行。

  二、先履行抗辩权

  仍然是双方负有债务,但是债务的履行是有先后顺序的,当先履行的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后履行一方也可以不用履行并且以此来进行抗辩。例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先给货物,货物验收没问题再给钱,在一方未给货物时,给钱的一方就可以拒绝履行。其实在一般的保证中,一般保证人就拥有先履行抗辩权,只有当债权人先找债务人要求偿还之后,还不上才可以找保证人,直接找保证人的,可以拒绝付款。但是构成先履行抗辩权也要满足以下条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顺序。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规定。

  三、不安抗辩权

  这种情况也是发生在有先后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那么先履行一方会感觉很不安,所以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之前,暂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在这一种情形主要是了解下什么情况下是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出资,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如果没有确切证据直接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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