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手抄报:青少年法律常识
*近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惩罚』。
因此,为了防范於未然,同学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施打、吸用麻醉药品 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毁坏公物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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