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方电网招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考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这就是:
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总要求)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重点)
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着力点)
走共同富裕道路,
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同发展。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
1、理论基础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个重大判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
2、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法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方针。
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动力。
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的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
3、政治保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人为本)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
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扩大社会中间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
(五)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
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这就是:
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总要求)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重点)
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着力点)
走共同富裕道路,
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同发展。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
1、理论基础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个重大判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
2、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法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方针。
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动力。
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的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
3、政治保证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人为本)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
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是:扩大社会中间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
(五)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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