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018年湖南教师考试招聘综合素质考试内容(425)
教师观(新课改背景下的教师观)
(1)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教师不仅仅是向学生传播知识和社会规范,更要关注学生的人格的健康成长与个性发展,真正成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
(2)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教师应该积极参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建设,培养开发课程、评价课程、主动选择和创造性地使用新课程教材能力)
(3) 教育教学的研究者(教师要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对出现的教学问题进行研究,总结经验,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
(4)社区型的开放的教师(教师不仅是学校的一员,而且是整个社区的一员,是整个社区教育、文化事业建设的共建者)
(5)对待学生,要尊重、赞赏(教师要尊重每一位学生做人的尊严和价值,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还要学会赞赏每一位学生)
(6)对待教学,要帮助、引导(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当学生遇到困难时,教师要做到陪伴他、帮助他,启发引导他走出困境)
(7)对待自我,要勤加反思(教学反思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重要因素,促使教师形成自我反思的意识和自我监控的能力。)
(8)对待其他教育者,要合作(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教师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地培养学生。)
(9)教师是幼儿的倾听者、观察者(教师要注重一日活动中的倾听与观察,了解孩子的个体差异,获得第一手材料)
(10)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中的支持者、引导者(当学生产生问题的时候,老师要及时介入和引导,使探索深入下去,从而促进孩子的主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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