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2018年湖南教师考试招聘练习题(499)
纳入法律监管 维权有法可依
近年来,为整治电商乱象,我国出台了若干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侵权责任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网络安全法》的颁布,使互联网商业和交易活动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规范的规则体系。” 阿拉木斯说。
然而微商是否适用于这些法律法规,一直有着不小的争议。
《电子商务法》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至此,微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法律上被明确。“《电子商务法》在第二章中,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规定了多项义务,从依法纳税、主体登记、开具发票,到按照约定退还押金、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消费者数据安全和交易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覆盖电商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这些规定实施后,微商等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将得以进一步规范,各方权利义务将得以进一步明确。”阿拉木斯说。
为进一步规范微商行业、促进其健康发展,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于去年开展“微商企业信用认证”工作,包括微商企业信用认证、微商诚信身份认证和微商产品追溯三部分,消费者可以在商务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和全国人员诚信信息查验平台进行查询。
如何区分一般性、偶发性的朋友推荐、交易和经常性的经营活动,如何界定微商中不同功能平台的责任和义务,或者分工不同的平台之间如何分担义务和责任……阿拉木斯建议,对这些问题予以细化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微商管理、保护消费者权益。(记者 董丝雨 刘书文)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摘自《电子商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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