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答辩理论回顾之自我认识(初中)
答辩理论回顾之自我认识(初中)
詹姆斯的自我理论
1.主我与客我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认为人类具有把自我当作客体看待的能力,并培养出对待自身的态度和自我情感。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了“主我”和“客我”的概念。前者是认识的主体,是主动的自我,即个体行为和心理活动的主体,相当于英文的主格“I”;后者是认识的对象,即被观察者,包括一个人所持有的关于他自己的所有的知识和信念,相当于英语中的宾格“me”。
2.生理自我、社会自我和心理自我
詹姆斯将客我(又叫经验自我)分为三个层次:物质自我、社会自我和精神自我。物质自我又称生理自我,指个人的身体及其属性,包括身体部分及与身体特质密切相关的亲人、衣服、家舍和财产等。社会自我是指个体在与别人交往中所产生的自我感觉,包括我们被他人如何看待,我们给周围人留下的印象、个人的名誉、地位、角色,以及自己在社会群体中起到的作用等。精神自我又叫心理自我,是指一个人内心的自我,由一切心理能力和倾向构成,包括智力、能力、态度、情绪、兴趣、人格特质等。
初中生自我意识发展的特点
进入青春期后,由于身体的迅速发育,青少年很快出现了成人的体貌特征。因为这种生理上的变化发生得太过突然,使他们产生一种惶惑感觉的同时,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的思想从客观世界中抽回了很大一部分,重新指向主观世界,使思想意识再一次进入自我,从而导致自我意识的第二次飞跃。
自我意识高涨的突出表现是,青少年的内心世界越发丰富起来,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学校中,常常将很多心智用于内省。
青春期自我意识高涨的另一个主要表现是其个性上的主观偏执性。一方面他们总是认为自己正确,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另一方面,他们又感到别人似乎总是用尖刻挑剔的态度对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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