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邵阳市新宁县教师招聘256名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56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详见附表1-4。
(二)岗位要求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或师范类一本院校毕业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其它条件: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4)。报考崀山培英学校岗位的,如服务期满与崀山培英学校解除聘用合同的,则异动到城区规划区以外学校。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本县公办教师和特岗教师。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并在县委县政府大院、县教育局办公楼公告栏张贴,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新宁县教育局七楼可视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须带的证件和资料
①本人正式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报告。暂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学历报告,但资格复审和考察时须提供该毕业证书,如不能如期如实提供,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中打印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在资格复审和考察时提交,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取消其聘用资格。
④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
⑥承诺书。含诚信报考参考和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在报名登记表中)。
⑦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以及能证明户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等(本人、配偶或父母有一方户籍符合即可)。
(2)报名证件、资料齐全者可以委托报名,但须提供报考者亲笔委托书,受委托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报志愿。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志愿分高中(含职高)教师、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四类,高中教师、城区初中教师、农村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在同一类别中相同学科教师岗位实行合并招聘(详见附件1-4),其中小学语文分四组,小学数学分三组,同组内相同学科教师岗位实行合并招聘。合并招聘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由考生按所报的学段学科自主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如需开考,报县人社局审定)。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或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为1:1的岗位,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2019年6月14日上午,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两证参加面试。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心理健康、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笔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其它均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40分钟,试教时量12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合成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在参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结束后,须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县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公务员政审考察标准执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对违纪违规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6.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283(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0739-482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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