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株洲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面试的岗位
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面向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考察(考核)成绩
(二)面向985、211高校2018届毕业生岗位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
(三)其他招聘岗位成绩合成
1.笔试+面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3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空缺名额是否递补,视情况决定。如须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递补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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