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8张家界教师招聘考试基础知识(157)
经典考题专家解读l
◆权利与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调整的特有机制,是法律行为区别于道德行为最明显的标志,也是法律和法律关系内容的核心。权利与义务作为法律关系的重要因素,它体现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反映着法律调整的文明程度。从宏观方面讲,可以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概括为:历史进程中曾有的离合关系,逻辑结构上的对立统一关系,总体数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运行中的制约关系,价值意义上的主从关系。
【经典考题】(简答题)简述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之问的关系。
【分析】任何法律关系都是权利和义务的有机统一。没有无权利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党的政策,从而正确地执行和拥护党的政幕,,(2)法一般是在总结党的政策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群众的智慧而制定出来的,党的政策在制定为法律的过程中将日益完善;因而在实践中产生的效果更为显著,从而使党制定与实施政策的目的得到全面的实现。
◆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
法律制定,就是通常所说的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简称为法律的订、修、废活动。这种活动,是将一定的阶级(阶层或阶级联盟)的主张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成为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律实施,即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它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而且还包括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把法律规范中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转化为人们的具体行为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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