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18年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学资料(181)
(四)从众与服从
1.从众:是指群体成员在真实的或想象的群体压力下其行为或信念上的改变,及其伴随的行为方式。例如:迫于群体压力下,个人行为与群体的行为保持一致;吃东西的时候去人最多的地方,排队客观上造成压力。
2.服从:是个人按照社会要求、群体规范或他人的意志而做出相应行为的社会现象。
服从与从众有着本质不同。从众情况下个体是自愿的,服从情况下个体是不自愿的,是应别人要求去行动的。
(五)利他行为和侵犯行为
利他行为:是指不期待任何回报、出于自觉自愿的助人行为,是一种把帮助别人当作唯一目的的行为。与利他行为关系密切的两个概念:助人行为和亲社会行为。助人行为是指以个人为对象的亲社会行为。亲社会行为是指任何对他人、对社会有利的行为,如帮助他人、自觉保护环境等。
利他行为四个特点:第一,自愿性;第二,利他性;第三,无偿性;第四,(自我)损失性。
侵犯行为:又称攻击行为,是一种有意伤害他人,引起他人生理上或心理上的痛苦的行为。
侵犯行为的三个特点:第一,外显性;第二,伤害性;第三,有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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