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资格面试技巧之教师的基本姿势(目光)
目光――坦然、亲切
在面试过程中,应面带真诚的微笑并适度地注视对方的眼睛,这是一种最起码的礼仪要求。这样做,不但将自己的心情、思想传达给对方,同时也能从对方的眼神中获取正确的信息,从而达到心灵交流。具体要求是:
1.目光要坦然亲切,与人交谈时,目光应该注视对方,不要躲闪或游移不定。
2.目光注视对方眼睛到下巴之间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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