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考试民法总则中考点解析
民法是各大考试的重点科目,尤其是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更是占据着考试的重点篇幅,今天我们一起看看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的重点考点。
民法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民法概述,物权和债权法。虽然民法的内容很多,考试中也都有考到但是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这三大部分中事业单位考试中都有侧重。有一句话说:重点衡重。就是我们考试复习民法的方向。
今天我们就一起分析一下民法概述中的重点考点。民法概述中目前从各大事业单位考试中考察过的来看,多次考察的有一下几个重点: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公民和公民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首先要明确是平等主体之间。之前事业单位曾经多次出现这样的判断题。
【例题】民法是调整平公民和公民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
【答案】错误。解析:很多同学可能都会选择正确。但是其实是错的。要注意是平等主体。有的时候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购买合同是民法调整的范围,属于平等主体,但是在行政法中就是不平等主体。因此本题错误。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公平原则(民法中应该以利益均衡作为衡量的标准)、自愿原则(民事行为应该双方自愿)、公序良俗原则(民事行为应该遵循善良的风俗)等等。像之前事业单位就出现过这样的真题。
【例题】小明把别人的花瓶给砸碎了,别人同意赔偿同等价款,这体现了民法中的什么原则()
A、平等原则 B、公平原则 C、自愿原则 D、公序良俗
【答案】C。解析:题中有同意赔偿这两个字体现了自愿原则。
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当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就可以去法院申请此人失踪。法院的公告期3个月。若3个月没有人来认领失踪人口,法院就会申请此人失踪。法院会为此人指定一名财产代管人。
宣告死亡:当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满2年或者意外事故经国家机关鉴定不可能生还。公告期是1年,1年后无人认领死亡人口,法院会宣告此人死亡,死亡后产生的后果:1、婚姻关系破灭 2、与子女抚养关系破灭 3、财产会变成遗产发生继承。
若被宣告死亡的人最后没死,首先去法院撤销宣告死亡的申请,其次,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子女被别人抚养的,抚养关系也不能自动恢复,财产应该返还。
【例题】小明在2016年7月1日出现意外事故,什么时候最快可以申请小明死亡 ( )
A、2018、7、1 B、2020、7、1
C、2018、6、1 D、2017 、1、1
【答案】A。解析:意外事故满2年就可以申请死亡。下落不明满4年,本题中是意外事故,故只用2年就可以。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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