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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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几年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年来,马克思主义在世界上得到广泛传播。在人类思想史上,没有一种思想理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人产生了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马克思至今依然公认为"千年第一思想家"。
今天,我们就来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中的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先来阐述比较简单好理解的部分,就是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我们说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得来的认识不可能都是先进的正确的。言外之意认识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的认识对实践活动起着促进作用,反之,则阻碍的作用。实践决定认识,有四个表现分别是,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就是我们人类的一切认识都来源实践活动。但是大家要注意了,有些认识我们也有,但是我们并没有去实践,比如各位在标准大气压下,水的沸点是多少度。大家肯定都知道是一百摄氏度,但是大家亲自拿温度计去量了吗?那是不是和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有冲突呢,其实不然,这涉及到认识的途径问题。我们获取认识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你亲自"躬行"叫直接经验;另一个是你从他人口中、电视广播等其他媒介中所获取的叫间接经验。但是须注意的就是认识的来源既不是直接经验也不是间接经验,它对应的只能是实践。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这句话告诉我们人类的认识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但是发展的动力是实践。比如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上一旦有某种技术的需要,这种需要比十所大学更能够把科学向前推进。这句话没有很直白的告诉我们是实践推动了认识向前发展,但是我们可以做个合理的想象,就是我们社会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一种新的技术的出现,肯定是我们在实践活动中遇到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以现在社会现有的技术水平没有办法克服掉。这个时候才需要一种新的技术的出现。说白了,其实就是实践把认识向前推动了。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我们从实践当中得来的认识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并不是把它束之高阁,这样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有了认识,我们强调要回到实践当中去,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正如古人云,造烛为照明,求知为运用,学而不用如同耕地不播种,终无收获。
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当我们面对几种截然不同的认识时,会让我们困惑到底那个才是真理性的认识,这个时候使出杀手锏就是实践。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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