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常识考点预测——解读《国歌法》
国歌法作为近期的时政考察热点,在多地事业单位考试中多次出真题,为更好的凸显命题要点,现笔者对这部分内容做一个系统梳理,助大家备考一臂之力!下文是国歌法考点系列梳理的专题
一、考点梳理
考点一:国歌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
考点二:“应当”。
在下列场合,应当奏唱国歌: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
(三)宪法宣誓仪式;
(四)升国旗仪式;
(五)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
(六)国家公祭仪式;
(七)重大外交活动;
(八)重大体育赛事;
(九)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考点三:“不得”。
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考点四:“应当”。
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对国歌的宣传,普及国歌奏唱礼仪知识。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等重要的国家法定节日、纪念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规定的时点播放国歌。
考点五:“处罚”。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复习策略
国歌法内容主要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查,考生要想取得高分,要想全面突破,必须多做多练多总结,进行科学、系统的复习。长理职培建议大家在复习时把握重点和难点,祝愿大家在考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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