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备考知识点——基本原则的总结
备考事业单位过程中,大家会发现法律部分有许多知识点需要记忆,学科很多,一些相关的知识点容易弄混,今天同大家一起梳理法律中各学科的基本原则,轻松应对考题中涉及考查基本原则的题目。
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基本人权原则
《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在2004年加入宪法修正案。
3.法治原则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法治是在1999年加入宪法修正案。
4.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从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于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相互之间的制衡,在我国,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并不是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当中的分权制衡。
5.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2.合理行政原则:其主要含义是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最低限度的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自由裁量性行政活动。
3.程序正当原则:主要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回避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主要包括行政效率原则、便利当事人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主要包括行政信息真实、保护公民的信赖利益。
6.权责统一原则:主要包括行政效能原则、行政责任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平等,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2.自愿原则,是指意思自治,是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以自己的真实意志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
4.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时,应本着善意、诚实的态度。
5.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现代民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民法总则》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绿色原则。又称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经典真题:
1.下列不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
A.合法原则 B.平等原则 C.自愿原则 D.公平原则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四条至第九条的规定,可将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绿色原则。所以正确答案为A。
2.下列不属于宪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
A.人民主权原则 B.法治原则 C. 公序良俗原则 D.人权原则
解析: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民主集中制原则,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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