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常识考试:人文历史常识轻松掌握——中国历代选官制度
公基非法律部分考察内容众多,其中历史常识在部分省份的常识考察中比重相对较大,所以掌握好一些基本的历史常识,会使得我们在考试中赢得先机,掌握主动权。今天跟大家介绍下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大致经历了从夏商周时期的世袭制、两汉时期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隋唐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以及清光绪三十一年后的八股文。
禹本想按照部落中的传统以禅让制传位给皋陶儿子伯益,伯益自知能力不足以担当大任,强烈建议禹传位给他自己儿子启,启在父亲的基业上建立了夏朝,从一个部落首领摇身一变成为称霸一方的君王,这样就使原来的禅让制变为世袭制,为历朝君王所沿袭,开启了公天下到家天下的转变。
两汉时期的察举制,汉高祖刘邦求贤若渴,开启汉代的察举制度的先河,察举制的主要内容是孝廉,这是对儒家制度一种虚假的继承,很多人往往为了做官,以此为手段,成为升官发财的捷径。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主要是看家庭背景,背景好,出身好,做大官的可能性远远就大于出身贫寒的人,也就是我们所说“拼爹”,这种制度往往导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社会两极分化加剧。
隋唐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科举制起源于隋朝,为隋炀帝所创,这种选官制度到了唐朝经过完善,盛行于元明清。比如,唐朝把科举分为经科和进士科,进士科为做官的主要途径,这使得出身寒门的普通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有机会进到权力核心当中去,也为国家的发展聚揽了大批的人才,利国利民。
科举制度到了清光绪三十一年被废止,之后就是八股考试制度,相对科举制而言,这是一种比较僵化的选官制度,不利于人才的发现和国家的发展。
选官制度的演变,体现了古代帝王和先贤的智慧,为当时国家的发展的提供了大量人才的输送,这使得当时社会更加进步和稳定,对于今天而言,我们的考试制度其实也是沿袭后的创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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