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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考试法律考点(十六)

来源: 2018-11-05 16:57

   三、财税法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笔记:奖金必须是省部军级以上颁布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另外,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四、劳动法律制度

  (一)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1.工作时间

  国家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延长工作时间的例外情形: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2.休息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女职工生育享有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1、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内容中的试用期条款(F19—21):

  ①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③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劳动争议处理

  1、和解。

  2、调解:书面或口头申请;15 日内结束;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3、仲裁。

  (1)仲裁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单数。

  (2)仲裁时效: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中断和中止。

  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注意:劳动争议的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步骤

  劳动争议的仲裁是诉讼的必经步骤

  (3)仲裁裁决:

  ①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有强制执行力。

  ②先予执行裁决: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③仲裁裁决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15 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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