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焦作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发布
一、资格审查
按照省职改部门要求,资格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
二、审核对象
审核2017年度初次报名且通过的考生和省外转入我市的老考生。
三、审核时间及地点
执业药师的审核时间:2018年4月26日-4月27日
审核地点:焦作市丰收路人社大厦609房间。
四、资格审核所需要材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学籍档案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考试报名表或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河南人事考试网考试通知附件下载)。免试考生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所需的材料。
会计初级还需提供焦作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报考专业填"会计",级别填"助理级",准考证及证书编号按所附名单填写,授予时间填写为"2017年5月16日",证件号填"身份证号"
五、结果处理
对于考后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将上报省厅。对于不来参加审核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
焦作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2017年执业药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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