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开封市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核通知发布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堪察设计、一级消防、执业药师、审计、统计、下半年翻译、会计考后资格审核的问题通知如下:
达到合格标准的2017年度初次报名且通过的新考生和异地考生(省外转入河南的老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毕业证或学籍档案、职称证(考试需要的专业)、考试报名表或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河南人事考试网考试通知附件下载)。
对于考后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成绩,对于不来参加审核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
审核结束后按照规定将审核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
审查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4月28日。
审查地点: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7室专技职称科。
附件:2017年度执业药师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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