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护师外科护理学考点速记(七)
1/破伤风时最初受影响的肌群是咀嚼肌,病人起始表现为咀嚼不便、张口困难,随后牙关紧闭。
2/破伤风的患者应安置在单人病房,并行接触隔离,用过的敷料应焚烧。
3/伤口换药顺序:先清洁伤口,再污染伤口,最后感染伤口。
4/清洁伤口可获Ⅰ期愈合;污染伤口一般指伤后 8 小时以内处理的伤口,对其处理的主要方法是清创术;感染伤口可获Ⅱ期愈合。
5/损伤时若发生心跳和呼吸骤停,应立即复苏,抢救生命。必须优先抢救窒息、大出血、开放性气胸、休克、腹腔内脏脱出等特别危急的伤员。
6/烧伤后 48 小时内,最大的危险是低血容量性休克,临床称之为休克期。
7/烧伤面积可简记为:3、3、3(头、面、颈),5、6、7(双手、双前臂、双上臂),5、7、13、21(双臀、双足、双小腿、双大腿),13、13(躯干),会阴 1。
8/烧伤补液计算:伤后第一个 24 小时,每 1% 烧伤面积(II 度、III 度)每公斤体重应补充液体1.5 ml(小儿为1.8ml,婴儿为2 ml),其中晶体和胶体液量之比为 2∶1,另加每日生理需水量2000 ml(小儿按年龄或体重计算),即为补液总量,上述总量的一半,应在伤后 8 小时内输完,另一半在其后的 16 小时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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